林芝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
部门决算
2025年 9 月 1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二、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事业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隶属于林芝市卫生健康委,是一所集医疗、保健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二、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以提高本市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优生优育为中心任务,肩负着本市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
2.提供全面的、系统、连续的妇女儿童全面、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辖区的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任务并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3.掌握本市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及防治计划并牵头实施。
4.负责本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基层人员培训工作等等。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21个科室,分别是行政后勤设有院办(含党办)、总务科、信息科、财务科、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保健部、妇女保健科(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产保健科、儿科(包括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计划免疫室、麻醉科、药械科、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科、消毒供应中心、病案室。
(三)人员情况。
我院人员编制为34人,年末实际在职职工有59人(其中合同制工人1人),超编25人;公益性岗位9人;临时工人13人;三支一扶人员1人;年末实有人数共计82人。
说明:本年度退休1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全年收入总额为3041.37万元,支出为304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63万元。
(一)收入概况:
单位本年度收入304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71万元(含项目经费151.96万元), 占总收入的64%。年初预算数1861.9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948.71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400.29万元,同比减少17%,减少原因:本年度项目数较上年度减少10个,合计金额480.69万元。 事业收入1092.66万元,占总收入的36%,同比增长215.2万 元,同比增长25%。增加原因:本年度事业收入较上年度增幅明显及拨入23年度11-12月医保结算收入。
(二)支出概况:
全年总支出为3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48.71万元 (含项目经费151.96万元);事业支出1096.29元,较上一年度减少238.82,同比减少7%。 原因分析:2023年项目经费收支较本年度增加较大,如信息化升级、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项目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共计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全年收入总额为304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71万元, 占总收入的64%;事业收入1092.66万元,占总收入的3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27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类)2632.1万元,占87%;住房保障支出(类)214万元,占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为3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48.71万元 (含项目经费151.96元 )占64%;事业支出1096.29万元,占3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27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类)2635.73万元,占87%;住房保障支出(类)214万元,占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林芝市妇幼保健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48.7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1861.9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948.71万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总计1948.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林芝市妇幼保健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总计194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75万元,占比92%;项目支出151.96万元,占比8%。支出率达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27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类)1539.44万元,占79%;住房保障支出(类)214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为1948.7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3.05万元,占比8.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41万元,占比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8万元,占比0.1%;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15.37万元,占比0.8%;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院机构(项)1397.49万元,占比71.7%;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5万元,占比1.8%;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2.85万元,占比0.6%;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3.29万元,占比4.3%;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8万元,占比0.6%;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2.39万元,占比6.8%;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1.62万元,占比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99万元,与2023年8.74万元相比减少1.51元,下降17%。
项目 |
23年预算数 |
23年决算数 |
24年预算数 |
24年决算数 |
24预决算增减变化 |
1.公务接待费 |
2 |
0.08 |
0.5 |
0.17 |
-0.33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 |
|
8 |
6.82 |
-1.18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 |
8.67 |
8 |
6.82 |
-1.18 |
3.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12 |
8.75 |
8.5 |
6.99 |
-1.51 |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17万元。共接待2批次11人。较上年度增加0.09万元,同比增加112%。增加原因:2023年度公务接待1批次5人,本年度接待批次人数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万元。相比去年8.67万元减少了1.85万元,减少了21%。减少原因:主要因为本年度下乡次数减少、市场油料价格降低以及较上年度辆车减少一台公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车辆购置预算。 (我院车辆编制4辆,未超标。年末实有车辆3台)。
公务出国费:2024年度我院无公务出国人员,未产生相关费用。
六、2024年度事业运行情况说明
我院事业运行经费2893.05万元。主要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790.5万元,占支出62%。较上年度1726万元增加了64.5万元增幅4%。其中:基本工资292.8万元、津贴补贴803.75万元、奖金88.54万元、伙食补助费4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4.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29万元、住房公积金132.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23万元等。增加原因: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增资及社保基数变更缴费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102.55万元,占总支出35%。较上年度925.17万元增加177.38万元,增幅16%。其中:办公费为13.98万元、手续费1.15万元、水费为0.9万元、电费为25.63万元、邮电费为18.85万元、物业管理费18.61万元、差旅费为6.43万元、维修(护)费为31.25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17万元、专用材料费为793.48万元、劳务费3.3万元、委托业务费11.54万元、工会经费为2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21.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66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5万元。增长原因:本年度支付医疗赔偿款及二类疫苗采购支出增幅明显。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4705.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为2216.25万元;实有车辆3辆,价值112.49万元: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绩效自评结论:
评分 |
评价等级 |
备注 |
90≤评分 |
优 |
|
80≤评分<90 |
良 |
|
60≤评分<80 |
中 |
|
0≤评分<60 |
差 |
|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院从预算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林芝市妇幼保健院部门整体综合自评得分为88.25分,评价等级为“良”。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年度我单位所有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本年度项目执行总体较好,主要是加强与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基本达到了年初制定的总体任务目标。主要做法把握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总体目标,细化内容,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合理量化指标值,全面反映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强化对预算资金支出力度,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预算资金支出的努力程度对于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经费进行指标调减,控制资金结余,及时上缴结余资金。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支出数 |
未支出数 |
情况说明 |
三支一扶补助 |
19 |
15.73 |
3.273 |
项目已完成调减 |
互联网业务服务项目 |
20.47 |
20 |
0.47 |
项目已完成调减 |
基本公卫补助资金 |
35 |
35 |
|
项目已完成调减 |
林芝市妇幼保健院环境监测(检测)技术服务 |
7.2 |
7.2 |
0 |
|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
12 |
11.88 |
0.12 |
项目已完成调减 |
三大节日慰问金 |
1.6 |
1.6 |
0 |
|
子女探亲费项目 |
1.39 |
1.38 |
0.01 |
项目已完成调减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8.41 |
12.85 |
5.56 |
项目已完成调减 |
干部职工体检费 |
10.8 |
10.8 |
0 |
|
党建经费 |
9.91 |
8.61 |
1.3 |
项目已完成调减 |
保健院HIS信息系统维护费 |
19.3 |
19.3 |
0 |
|
儿童早期发展中心软件维护服务 |
3.45 |
3.45 |
0 |
|
药品差价补助经费 |
4.15 |
4.15 |
0 |
|
|
|
|
|
|
合计 |
162.68 |
151.96 |
10.72 |
|
(二)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1.评价情况:2023年我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评价得分为86.54分,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2.存在问题:一是人员编制方面:事业编制存在超编现象。二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方面:对于盘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没有相关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3.整改措施:一是以医院工作需要为宗旨,尽量避免出现超编现象;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和人员编制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工作,杜绝出现违反编制管理规定行为。二是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完善结合我院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做到物和财分开管理,并按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逐步向精细化管理迈进。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院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未安排政府债券资金。
2024年度无偿还的债务、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及应付工资物资款项等。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我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重点、重大项目。
十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故无相关数据。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故无相关数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我院无财政年末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 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业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