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审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 年9月 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审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1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 主要职能职责是:(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二)制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和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有关部门、县(区、市)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务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和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五)按规定对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自治区及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自治区、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九)与县(区、市)委和县(区、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县(区、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十)组织开展全市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十一)承办审计厅组织的审计事项。(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职能转变。市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市各县(区、市)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十四)林芝市审计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法规科(审理监督科)、行政事业社会保障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无二三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据为1468.53万元。支出决算数据为1468.5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9.78%。原因为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2024年度我局12名干部提拔晋升,调进一名县级干部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局人员经费预算为1125.73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76.66%;公用经费预算收入为19.39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1.32%;项目经费预算收入为323.41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22.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实际支出为146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085.84万元,占总支出的73.94%,商品与服务支出为49.19万元,占总支出的3.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0.09万元,占总支出的0.07%,总支出比上年增加31.8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我局新调入一名县级干部和增加审计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146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45.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实际支出为146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45.12万元,分为人员经费支出为1125.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19.3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为323.41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8.53万元,占100%;其中,基本支出为1145.12万元,分为人员经费支出为1125.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19.3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为323.41万元。无外交(类)支出或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24年实际支出为146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45.12万元,分人员经费1125.73万元,主要人员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险、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为19.39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无结转结余。
项目经费支出323.41万元,主要分为机关服务支出为10.27万元,用于党建党内订购资料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7.8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互联网使用费及金审三期机房维护维修费用的支出;审计业务经费支出为305.28万元,主要聘请第三方审计项目委托业务费、日常审计项目差旅费、业务培训费等支出。项目经费年末无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2024年,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19.39万元,决算数为19.39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无上年结转结余。
1、公务接待方面:2024年接待2批次,6人次,费用支出:0.09万元。
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9.30万元,较上年增加 4.39元,原因是2024年我局交叉审计项目较多,派车接送审计人员多。
3、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我局2023年度不存在因公出国人员。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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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39 |
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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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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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09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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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19.30 |
19.30 |
(按公用经费支出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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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30 |
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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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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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468.5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2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12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23.4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基本支出:1145.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5.8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7.08万元、奖金55.83万元、伙食补助25.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9.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住房公积金8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0.0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19万元,包括办公费5.56万元、印刷费0.37万元、电费5.81万元、邮电费0元、差旅费4.5万元、培训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15.4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47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元。
项目经费支出323.41万元,主要分为机关服务支出为10.27万元,用于党建党内订购资料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7.8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互联网使用费及金审三期机房维护维修费用的支出;审计业务经费支出为305.28万元,主要聘请第三方审计项目委托业务费、日常审计项目差旅费、业务培训费等支出。项目经费年末无结转结余。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审计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审计局(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我局2024年固定资产原值::11696966.99元,计提累计折旧额为6777770.27元,固定资产净值为4919196.72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2024年绩效目标已完成,我单位重点项目是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评价的,发现我局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我局审计业务委托项目都放在年底才完成,支付进度不理想等原因,2023年我局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分数是84.28。今后,我局将在绩效管理上“下功夫”。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扶贫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项目经费支出323.41万元,主要分为机关服务支出为10.27万元,用于党建党内订购资料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7.8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互联网使用费及金审三期机房维护维修费用的支出;审计业务经费支出为305.28万元,主要聘请第三方审计项目委托业务费、日常审计项目差旅费、业务培训费等支出。项目经费年末无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