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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达珍    来源:米林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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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

部门决算

2025911

第一部分 米林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为米林市人民法院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米林市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对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治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米林市人民法院设下列内设机构(副科级)

1.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2.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

3.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4.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法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5.政治部。负责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法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第二部分

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总收入160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援藏资金190万元。2023年总收入1229.73万元,本年与上年同期增加372.62万元,同比增加30.3% ,较上年增长原因为: 本年度人员经费标准调整,同时,本年度总收入计入了190万元援藏经费2024年总支出1602.35万元,2023年总支出1229.73万元,本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2.62万元,上升30.3%,整体收支规模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执行平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160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2.35万元,占总收入的88.14%;其他收入(援藏资金)190万元,占总收入的11.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总支出1602.35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372.62万元,上升30.3%,其中,基本支出1246.71万元,占总支出的77.81%;项目支出355.64万元,占总支出的22.19%。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2.35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82.62万元,上涨14.85%;较上年增长原因为: 本年度人员经费标准调整。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35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82.62万元,上涨14.85%;整体收支规模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执行平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71万元,人员经费1025.81万元、公用经费30.9万元,总占比74.82%;项目支出355.64万元,占25.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87.5万元,占84.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7万元,占5.41%;卫生健康支出50.51万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97.97万元,占6.9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707.4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2.0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18.72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项):429.2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75.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7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49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项):36.5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9.58万;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8.39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米林人民法院“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4年公务接待0.5万元,与2023年同比上升100%,主要因为2023年无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23相比减少7.35万元,同比下降64.76%,因为2024年公车运行维护在公用经费中预算较少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4年保有车辆共8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本单位2024年接待共计633人次。

米林人民法院2024“三公”

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

4.5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

0.51

3.公务用车费

4

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4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4年我院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0.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51万元,2024年我院有新录入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有追加部分。其中,基本支出3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24.15万元、津贴及奖金549.82万元伙食补助费18.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万元、住房公积金69.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8.81万元,差旅费0.58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工会经费12.86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1万元、其他支出1.9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米林人民法院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米林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3,主要是用于保障机关和派驻法庭的案件审判执行。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预算执行监控有待加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77.43分(详见附件);本单位按要求对2024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

十、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4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4年度我院无重点、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援藏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支出(类)204(款)05(项)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204(款)05(项)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其他法院支出(类)204(款)05(项)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附件:1、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1-9)附件1、米林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米林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米林县法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3、米林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分表附件3、米林县法院整体绩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