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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达珍    来源:米林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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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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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副县级),设机构3个,包括检察业务部、综合业务部、检察综合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检务督察、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检察业务部。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2.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监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3.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米林县人民检察院设驻米林看守所检察室,由检察业务部负责指导。

2.人员构成情况

2023年米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18,事业编制2。年末实有人数21人,其中占行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9人,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14人(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公益性岗位1人,临时工3人)。

第二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总收入1,1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8.7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总收入1099.55 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79.22万元,同比增长7.20% ,较上年增加原因为:2024年我单位存在人员晋升致使工资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2024年总支出1,178.77 万元,2023年总支出1099.55 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79.22万元,上升7.20%,因2024年我单位存在人员晋升致使工资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项目经费使用增加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本年收入1,17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8.77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79.22万元,同比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存在人员晋升致使工资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本年支出1,178.7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79.22万元,上升7.20%,其中,基本支出884.99万元,占总支出的75.08%;项目支出293.78万元,占总支出的24.9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68.77万元,本年支出1,168.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024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数865.72万元,决算数858.2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2024年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公用经费决算数较预算数持平,执行数等于预算的原因是2024年支出与上年持平。

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追加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950.81万元,占8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2.84万元,占7.0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0.58万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4.54万元,占7.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支出116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99万元,占75.72%;项目支出283.78万元,占24.28%。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671.51 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79.3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82.1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1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5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5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2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78 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62万;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2.92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米林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4年公务接待0万元,与2023年持平,原因:2023年、2024年我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8万元,与2023年下降1.5万元,原因为2024年米林市看守所正式投入使用,因此,大大减少办案出差次数。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4年保有车辆共5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财政审计大检查费用,2024年接待共计0次0人次。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4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884.9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466.71万元、津贴及奖金55.02万元、伙食补助费15.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16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61.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88万元、 代缴社会保险费5.25万元等;二是公用经费11.04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1.7万元、邮电费3.44万元工会费10.44万元、福利费0.13万元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关于米林市人民检察院供暖项目采购预算资金为782550元,属于2023年米林人民检察院采购服务项目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采购支出总额7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26万元。

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2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2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上看:干部职工体检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人身意外保险的经费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均已较好完成。党建经费预算执行较差。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优先安排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

十、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4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1.2024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林财行指〔2024023号)用于购买检察装备和业务开展。

2.2024小孩探亲费(林财行指〔202465号)用于支付本年度干部职工子女探亲补助

3.2024年干警体检费(林财社指〔20241号)用于支付干警体检费用。

4.2024年党建经费(林财社指〔20241)用于支付党员干部活动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米林市检察院机关2024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