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 年 9 月 1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1个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部门职责。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第一检察部
包括以下业务职能: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相关申诉案件。
(二)第二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
(三)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四)第四检察部
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五)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
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驻巴宜区看守所检察室,由第三检察部负责指导。
负责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负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信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案件;超期羁押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案件;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巴宜区检察院部门内设机构共6个,包括巴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和派驻检察室。
3.人员情况。
2024年在编干部共43人,行政干部40人,事业干部1人,工人干部2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安排合计2157.71万元,与2023年度收入预算安排合计1605.66万元相比,增加了552.05万元,上升了34.38%;支出预算安排总计2157.71万元,与2023年度支出预算安排总计1605.66万元相比,增加了552.05万元,上升了34.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用经费标准提升。2024年度收入预算执行合计2015.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2024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合计201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38万元,占84.1%;项目支出320.57万元,占1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执行合计2015.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合计201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38万元,占84.1%;项目支出320.57万元,占1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15.95万元,本年支出2,015.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5.38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6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水费、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人员经费1,62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20.57万元。主要包括:体检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支出决算为2015.9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39.11万元,占81.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79万元,占8.52%;
3.卫生健康支出(类)23.77万元,占1.18%;
4.住房保障支出(类)181.28万元,8.99%。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1326.8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309.27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2.9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1.0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0.2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170.4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53.43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127.8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7.56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为16.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总体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3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70.96%。相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3万元,支出决算9.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持平,比2023年决算数降低了2.57万元;2024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2.对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2024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9.53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70.9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
2023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2人次,2024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2人次,较上年减少1批次,1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压减不必要支出。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4年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6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95.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320.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合计1695.38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1629.05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269.01万元、津贴补贴726.44万元,奖金64.11万元,伙食补助费3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万元,住房公积金127.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44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万元 。二是公用经费66.3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5.67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 工会经费2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20.5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单位车辆账面数量7辆,账面原值149.29万元,账面净值79.33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7辆,占100.00%,出租出借0辆,占0.00%,闲置0辆,占0.00%,待处置0辆,占0.00%。
本年度新增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指标体系构建:围绕单位核心职能与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了涵盖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多维度的绩效指标体系。例如,对于业务部门,设置案件办理数量、结案率、案件质量评查得分等指标;对于综合部门,设置文件处理及时性、会议组织满意度等指标。每个指标都明确了目标值、计算方法与考核标准。
二是绩效评估实施: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估。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4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327-巴宜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