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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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

    1.适用范围

    对公民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2.讨论组织

    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组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小组。

   3.讨论程序

    案件承办科室介绍案件情况,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拟处罚意见等;法制机构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参会人员发表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形成集体讨论决定。

    4.记录与执行

    对集体讨论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讨论内容及决定等;案件承办科室根据集体讨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