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林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林芝市人社局
2021-08-05 16:52
来源:林芝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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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林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高校毕业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
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林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考生体检工作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实施。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地点
居住在区内的考生,请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附件1)就近前往我区三级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居住在区外的考生,请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前往居住地三级以上医院自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前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要进食过于油腻和太甜太咸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前1日晚上22时后禁食、禁饮。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严格遵守全国、西藏七市(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出具“藏易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测量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体检。
二、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派遣前,须填写《2021年林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及《诚信报考承诺书》,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及派遣
(一)资格复审及派遣时间
资格复审及派遣时间 |
派遣岗位 |
|
8月12日 |
9∶30-18∶30 |
朗县、波密县、墨脱县、 察隅县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
8月13日 |
9∶30-18∶30 |
市直、巴宜区、米林县、 工布江达县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
(二)资格复审及派遣地点
西藏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3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林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派遣场所内。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资格复审和派遣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并配合做好派遣工作。
(三)派遣时考生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体检表原件。
2.政审表原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成人脱产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无须提供。西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驻藏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须提供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需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8.服务期满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赴用人单位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六)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的,需及时与林芝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94—5828926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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