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侯兰霞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四川羽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人:郑国皓

职工姓名:侯兰霞

工伤认定时间:2025220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2025年7月29日

伤残情况:左侧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侧尺骨茎突骨折。

    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侯兰霞向我委提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025年7月29日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5名专家对侯兰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国家标准,林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侯兰霞目前伤残情况符合:九级伤残标准,无护理依赖。

   三、公告说明

1.因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通过邮寄及直接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林鉴字202522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在http://www.rsj.linzhi.gov.cn和http://www.linzhi.gov.cn网站上刊登公告,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3.相关当事人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西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4.公告期间,相关当事人可到本机关领取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林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社会保险科)

   址: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3号

联系电话:0894-5832351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