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和《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办〔2024〕335号)、《关于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4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如对以下企业开展的许可事项经营活动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实名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94-5822371。
附件:林芝市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告公示情况登记表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