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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市委市政府、自治区人社厅关于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紧扣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人社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加强人社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人社法治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人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学法制度

线下以局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集体学习会等会议形式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党校教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多次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法务联系座谈会、合同签订等专题法律讲座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及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1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人社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建成法治人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线上学法用法考试,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建立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账号数据库,开展网上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测试,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及格通过。

(二)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利用滨河大道法治宣传阵地----林芝市法治主题公园人社板块,积极耕好人社普法责任田;利用林芝人社微信公众号“每日一学”专栏,组织开展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三)全力打造具有温度的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聚焦服务川藏铁路世纪工程建设,坚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解决欠薪问题。我市与西藏铁路公司联合印发《林芝市铁路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川藏铁路建设项目专题会议,构建了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对标在“四个创建”和“四个走在前列”和建设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建立了源头治理、制度落实、联合惩戒等机制。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建设工程领域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拟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源头治理、制度落实、联合惩戒等机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建议。

三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目前,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登记在建工程项目416个,在场农民工1.73万人,线上代发工资114959.75万元,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专户覆盖率位居全区前列。今年先后为508家企业以第三方担保形式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险),涉及资金累计1.34亿元;为7个项目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8.04万元。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3家企业(个人)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起,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切实构建起治理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是劳动仲裁开启“云庭审”。为更好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效能,优化办案流程,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23年1月10日首次启用了线上开庭模式,由仲裁人员利用网络视频连线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审理,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解决劳动争议。线上开庭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不便到现场问题,减少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劳动仲裁公信力。协同市总工会共建劳动争议调解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要求,我局聚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积极协同市总工会率先在全区建设了标准化“劳动争议调解室”。每年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召开裁审衔接联席会。积极探索和把握裁审衔接工作规律,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章新制度,实现我市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高效、顺畅,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面提升。让弱势群体及时有效得到帮助。我局多次与市司法局对接,对建筑领域的农牧民工及法律意识淡薄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给予免费法律援助,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的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对服务对象的吸引力不大。群众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普通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难以适合多数群众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实效。

二是工作人员普法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人社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尤其是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方方面面都涉及民生需求,为更好满足各项民生期盼,工作人员不能简单认为普法就是政策法规科的事,普法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劳动保障执法依据欠缺,导致执法缺乏威慑力。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诸如《劳动合同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对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虽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处罚规定相对较弱,可操作性较差。实际效果较好的“罚款”也基本在2万元以下,过小的罚款额度对于违规企业的威慑性不大,过大的罚款人社部门无权限做出。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企业,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只能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影响执法的效率。

四是筑领域欠薪问题仍然突出。建筑领域仍存在部分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无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带队参与施工,部分分包工程的自然人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现象突出。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深入谋划部署。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形式研究部署今年人社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属各部门要围绕“1+3+X”(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党内其他法规)工作思路履行好各自普法责任。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学法制度,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集体学习会开展讲法学法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会和党员集体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王君正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区党委党委、宣传部部长、区党委依法治藏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汪海洲同志在第八次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两条例”即《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西藏自治区法治监督条例》,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人社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建成法治人社奠定坚实基础。四是严格工作考核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并结合法治人社建设年度重要工作,开展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局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集体学习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以案释法”培训,开展法治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等,逐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律等列入集中学习内容,在人社系统内部组织学习宪法确定的理念、原则和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推动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

三是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精准普法。我局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各类施工工地、超市、私立医院、物业公司等)、进社区、进企业(劳动争议多发频发、进学校(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活动,将普法与行业规章、企业规章、校园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时常接触、心理认同、自觉接受的生产生活行为准则,真正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将法治宣传教育强力向前推进。

    (二)组织法律知识线上线下测评考试

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线上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学用结合。在线下测试中加入人社法律法规政策、人社工作实际案例,强化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强化依法规范,全面推进三项制度

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加强与区人社厅巴宜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大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和解力度。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窗口经办队伍、工伤认定队伍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的政策业务和实际操作水平。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四)强化法治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完善人社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重点对权力集中的科室中心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二是建立法制部门对业务部门承办案件法治审核制度,加大对程序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处理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明确每项执法行为、执法环节中的执法职权和责任,让执法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理念,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