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落实情况

林芝市人社局

2021-04-04 12:26

来源: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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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工作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8月19日至10月2日在市人社局开展了为期45天的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11月4日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全面认领、认真整改,按照规定时限基本完成了集中整改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待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党组明确表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认领问题与不足;以积极的整改态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强化巡察整改实效。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主动扛起整改责任,认真对照自查,自觉认领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同时不断强化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以严明纪律开展整改工作,同向发力,形成了推动整改落实的合力。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巡察整改作为党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点人、点事、点问题的整改原则,第一时间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局主责办和督查部门将巡察立行立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求各责任领导及时召集分管领域责任人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将巡察整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机关转作风、提效能和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2020年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列入挂图作战内容,加强对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进一步统一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的思想认识,压实了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

(三)坚持统筹安排部署,凝聚巡察整改的集体智慧和工作合力。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在家班子成员、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党组会议形式逐项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汇报、讨论整改意见,反复斟酌完善整改措施等,形成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征求班子成员和各责任部门意见建议,数次修改完善并报经市委巡察办审核同意,最终形成《中共林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局党组巡察整改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措施、要求,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巡察整改相关制度的出台均列入我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征求意见建议、提交局党组成员充分酝酿后,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突出巡察整改工作实效,稳慎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既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等方面的宏观问题,也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关具体内容,部分问题交织在一起,需要统筹推进。在整改过程中,我局党组突出整改实效,所有整改任务经过充分的讨论、征求意见后,成熟一批,研究下发执行一批。经前期酝酿、征求意见后,分别在党组会议上研究通过《中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中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廉政谈话制度,整改既保证了时间进度,又坚持把成效摆在首位,较好地实现了整改目标。

二、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林芝市人社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计划》并发局领导和局属各部门认真执行。二是按照计划通过每周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集体学习会组织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实际认真围绕总书记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三是在系统学习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将贯彻落实举措纳入下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确保实效。四是结合年度既定学习计划,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通过集中学、自学以及研讨等方式进行动态补充学习,确保学习实效、应学尽学。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研究了《中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发局领导和局属各部门认真执行,推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序、有效落实。二是结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际,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授课。

(三)未有效落实西藏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了《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并下发要求遵照执行,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推动信息发布及时、安全。

(四)财务审核把关不严。1名干部报销差旅费未附相关文件或情况说明;现金慰问困难离退休职工无领取人签字。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照财经法规补齐差旅费报销等相关附件;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林芝市人社局财务报销制度》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已初步做好2021年上半年再次组织开展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局系统专项资金、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准备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规定,立即联系当次被慰问的退休职工在慰问金领取表上补签姓名,并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机关事业单位慰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提升正确履职尽责能力。

(五)“白条”入账。整改落实情况:由财务工作主管领导以专题会议形式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重新学习财务报销工作流程及工作纪律,并在会上再次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六)退休工人(党员)专项经费拨付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直机关退休支部无对公账号问题,兼顾从严管理经费和方便服务退休工人(党员)实际,规范形成了“各支部提交申请资金报告、经局领导审签或上会研究同意、各支部凭票据到局财务报销”的市直离退休工人(党员)专项经费拨付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退休工人(党员)经费拨付安全。

(七)工会会费收取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计算每名工会会员的会费收缴比例、确定收缴标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及时将工会会费差额部分存至工会经费库。

(八)应缴未缴财政款。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2019年收取的技术等级鉴定费已按规定时间上缴国库。二是从2020年开始,技术等级考试人员鉴定费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要求,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直接上缴国库,2020年收取的鉴定费已按时全额上缴国库

(九)对培训项目跟踪监督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20年11月开始,每期技能培训班均明确2名以上监督员,按要求做好记录台账。二是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了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业务培训座谈会,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程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业务水平。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四是于2020年10月至11月开展了培训工作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林芝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自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报》,在全市人社系统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要求各县区人社局、各培训机构书面提交自查整改报告。五是于2020年12月底赴全市各民办培训学校开展了实地督导检查工作,对前一阶段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并按照年检工作要求,对各民办培训学校开展了年度考核

(十)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重新学习《林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申了大额资金使用要求、审批程序等。二是制作《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决策会前意见征求表》,进一步理顺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内容,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严格落实召开局党组会邀请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会议有关制度。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走形式,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相关人员在党员集体学习会上作出检讨并递交书面检讨材料,取消责任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是进一步明确局党总支部各委员工作职责,明确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剖析材料由局党总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审核把关。三是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于2021年1月15日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专人指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红脸出汗效果明显,取得了预期效果。

(十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走形式,会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党总支书记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人员在党员集体学习会上作出检讨并递交书面检讨材料。二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党组织工作程序,明确党总支部副书记负责组织生活会各项文字材料审核把关,明确局党总支部各委员工作职责。三是以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此次巡察“回头看”意见反馈整改为主要内容,突出工作担当和“严、细、实”工作作风,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并在市直机关工委指导下,会前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并由局党总支第一支部、第二支部组织委员做好了谈话记录,于2021年2月5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与会党员直面问题和不足,强化问题整改和下步努力方向,个人思想得到锤炼,工作作风得以进一步转变,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

(十三)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整改落实情况:由局党总支部组织委员立即转出已退休同志的党组织关系,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机关全体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党组织关系未转的其他同志及时予以转出。

(十四)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打算作为2021年度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形成可行性意见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督查督办重点内容,做到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研究制定《中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廉政谈话制度》并发局领导和局属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在巡察整改期间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共开展谈心谈话28人次、集体谈话1次,切实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做好局机关党员干部咬耳扯袖工作。三是再次全面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项工作廉政风险隐患,共梳理出廉政风险点50个,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118条,形成《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细则》,落实责任领导、具体部门及责任人,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结合实际,材料照搬照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拟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报告送市委主责办,以局党组名义专门下发班子成员拟定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要求,切实按照“一岗双责”按要求做好向市委、市纪委的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节点向分管市领导作了半年和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质量,高标准谋划制定2021年度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集体学习专题组织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研讨。

三、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自觉把提升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守为民情怀,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为人社工作更上台阶贡献力量。

(二)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将带头严格执行在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中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局属各部门的监督和对县区人社部门、民办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避免“边改边犯”“再查再犯”,切实巩固以制度管人管事成果,发挥规章制度效用。

(三)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以及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带头学习就业创业、劳动监察、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业务工作知识,带头巩固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形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的政治自觉。

欢迎社会各界对市人社局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任何意见建议,欢迎来信、来函、来电或通过邮件如实反映。电话:0894—5825319,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青年路3号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政工人事科,邮箱:lzrsjxx@126.com。

特此通报。

中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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